计算机版权,也称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属于 知识产权的一种,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计算机版权保护的对象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主要目的是保护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使用和传播中的利益关系,但不保护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数学概念、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等。
具体来说,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 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
3. 使用权,即使用软件的权利;
4. 使用许可权,即许可他人使用软件的权利;
5. 获得报酬权,即因使用软件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此外,计算机版权的获取不需要单独确认,这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还可以享有更多权利,例如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建议:在开发和使用计算机软件时,应当重视计算机版权的保护,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发生侵权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