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系统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火灾探测器:
这是系统的“感觉器官”,能够对火灾的不同参数(如烟雾、温度、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进行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
区域报警器:
将所在楼层或特定区域的探测器发出的信号转换为声光报警,并在屏幕上显示火灾的房间号。区域报警器可以监视若干楼层的集中报警器,或者如果监视整个大楼,则设于消防控制中心。
集中报警器:
接收来自各区域报警器的信号,并以声光方式显示出来,同时显示着火的楼层和房间号。集中报警器还可以记录首次报警时间,并通过专用电话迅速发出指示和向消防队报警。此外,它还可以控制有关的灭火系统或将火灾信号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触发器件:
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则允许在紧急情况下人工手动通报火警。
火灾报警装置:
这是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的设备,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最基本的火灾报警装置,负责为火灾探测器提供稳定的工作电源,并处理、运算和判断火灾信号。
联动模块:
用于联动各种消防装置,如防火阀、消防泵、喷淋泵、防火门、防排烟阀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火灾报警信息。
消防联动控制器:
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信号,并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各种消防设备。
其他辅助设备:
包括消防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应急照明系统等,用于在火灾发生时提供疏散指示、通信联络和照明等功能。
这些组件共同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消防控制系统,旨在及时发现火灾、报警、并启动相应的灭火和疏散程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