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综合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术成绩
学位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不包括“通过/不通过”的课程。
百分制成绩计算:S=80+20*(N-Q)/N,其中N为参与排名学生总人数,Q为综合排名计算指标。
额外加分
学术竞赛获奖:校级加1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每学年只取单项最高分,不累加)。
发表论文:在报刊杂志发表作品的,校级加1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扣分规定
作业未完成或抄袭:每次扣0.5分。
其他评定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扣分规定,封顶20分。
综合评定流程
数据收集:
收集学生的学位必修课成绩、学术竞赛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
计算综合排名:
根据公式Q=0.25Q1+0.5Q2+0.25Q3计算综合排名,其中Q1为学位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
成绩转换:
将综合排名转换为百分制成绩,使用公式S=80+20*(N-Q)/N。
评定等级:
根据成绩范围划分等级,如650-750分为“优”,500-650分为“良”,420-500分为“中”,420分以下为“差”。
最终评定:
结合额外加分和扣分情况,得出学生的最终综合评定结果。
建议
确保数据准确性:在评定过程中,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平评价: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反馈与改进:及时反馈评定结果,并根据反馈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