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答辩修改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格式规范性
论文摘要、目录、参考书目、脚注等的格式需要符合学校学院专业的硬性规定。
内容完整性
论文应包含预期目标、开题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进展或成果、存在的具体问题、下一步工作具体设想与安排。
创新性
论文题目应准确表达论文内容,恰当反映所研究的范围和深度,避免过于笼统。
具体建议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论文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包括研究方向、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和内容、数据分析等方面。
可操作性
指导教师的意见应明确并且具备可操作性,帮助学生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导师意见
导师需要填写相应的意见并签字,如“同意修改”等。
细节修正
对论文中首次出现的缩写需给出全称,温度符号应修改为英文状态下的符号,参考文献格式应统一。
语言规范
论文应避免口语化严重,适当运用代码和图表来辅助说明。
研究成果
论文应体现出学生在研究过程中的成果,确保研究成果和水平得到充分展示。
后续工作
提醒学生在剩余时间内应当关注的问题,以确保后续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结合以上几点,中期答辩修改意见应当全面、具体,并且具有可操作性,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完善论文,提高答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