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侦察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接受报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接受来自受害者、目击者或其他相关人员的报案信息。受理案件:
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立案处理。
立案审查:
对立案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确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管辖权。
侦查行为
询问犯罪嫌疑人: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询问证人:对证人进行询问,获取证言。
勘验、检查:对现场或物品进行勘验和检查,收集证据。
搜查:对犯罪嫌疑人或嫌疑场所进行搜查,寻找证据。
扣押物证、书证:对与案件相关的物证和书证进行扣押。
鉴定:对扣押的物品或证据进行鉴定,确定其性质和真伪。
通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追捕在逃人员。
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完成所有侦查工作后,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补充侦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进行审判,最终作出判决。
这些步骤构成了我国刑事侦查的基本程序,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合法和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