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表现材料的撰写方式存在一些差异和灵活性,但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撰写
现实表现材料通常由单位出具,用于组织考察和评价个人的综合表现。单位会根据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鉴定,并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个人撰写
个人现实表现材料也可以由个人自行撰写,重点反映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和表现。个人需要从客观角度出发,真实客观地记录自己的成就和进步,并适当引用他人的评价和认可。
共同撰写
在某些情况下,现实表现材料可能由个人和单位共同完成。个人先撰写初稿,然后单位进行审核、补充和盖章。
建议
单位出具:如果单位有专门的人事部门或考察小组,建议由他们统一撰写现实表现材料,以确保材料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个人撰写:如果单位没有统一撰写,个人可以自行撰写,但需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并适当引用他人的评价和认可。
共同完成: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采取个人初稿、单位审核的方式,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确保现实表现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以便组织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个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