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法院立案程序如下:
提交起诉材料
当事人应在法院立案大厅将起诉材料提交给窗口进行审查,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领取相关材料
当事人领取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可以选择邮寄或电子送达。
缴纳诉讼费用
根据通知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等待法院安排
法院将安排承办法官,并发送开庭通知。
立案窗口工作内容
审查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案件受理:办理案件的正式受理手续,包括登记、编号等。
诉讼费核算与收取:根据案件类型和标的等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并负责收取。
诉讼材料接收与管理:接收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诉讼材料,并进行妥善管理和归档。
案件分流:根据案件性质和特点,将案件合理分流到不同的审判庭或其他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其他注意事项
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否则,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立案后,法院应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通过以上步骤,法院完成立案程序,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材料齐全、准确,并按照法院要求完成相关手续,以便顺利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