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是指用于反映个人在思想品德、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的文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既可以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也可以由个人自己撰写,具体由谁撰写可能因实际情况和需求而异。
单位出具
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通常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内容涵盖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旨在全面具体了解某个人的情况。
个人撰写
个人撰写的现实表现材料应由本人亲自完成,可以从客观的角度出发,真实客观地记录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和表现。在撰写时,可以适当引用他人的评价和认可,以佐证个人的表现。
建议
单位出具:如果单位有统一的要求和流程,建议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这样可以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和正式性。
个人撰写:如果单位没有具体要求,个人可以自行撰写,但需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并尽量展现出自己的优势和成就。
无论由谁撰写,个人现实表现材料都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个人的实际情况,以便组织或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个人的表现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