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土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编制并公布出让计划
包括出让范围、方式、时间等,并对外公布,以便意向用地者了解并申请。
接受意向用地者申请
意向用地者根据公布的出让计划,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材料。
确定出让方式
根据用地类型、土地性质及市场需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出让方式,如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
编制出让方案
具体包括宗地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设计要求、出让价格等,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确定出让底价
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
协议出让价格并签定出让合同
在协议出让方式下,双方协商确定出让价格并签定合同。
公布出让结果
将出让结果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供地方案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制订供地方案,涉及城市、镇规划区范围的应当把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按审批权限报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项目供地
根据供地方案,进行土地供应,分为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两种方式。
登记阶段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包括申请受理和登记领证两个环节。
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土地中心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拟定供应方案,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批。
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
在招标、拍卖、挂牌前20日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宗地信息、资格要求、索取文件时间及方式、出让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接受咨询、审查报名资格,组织相关活动,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
中标人或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
领取批准手续
完成上述步骤后,领取相关批准手续,完成土地供应。
这些步骤确保了土地供应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