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程序不规范指的是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
带病入党:
包括曾受过刑事处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严重错误,未经过长期考察就发展入党的人员,以及失信人员、涉黑涉恶人员未经严格政审就被发展入党。
弄虚作假:
如擅自涂改档案资料或存在篡改、伪造现象,虚构年龄、工作学习经历和荣誉等。
徇私舞弊:
例如异地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未满一年即成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未出预备期即转正、五类特殊人员未经预审就发展、缺少政审环节、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缺少基层党委谈话、未按要求召开支部大会,或者入党时支部大会参会人员和表决票数没有达到要求等。
程序不完整或不规范:
如入党申请人未按时报告个人情况变动、未按规定进行思想汇报、未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等。
异地入党问题:
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正式员工不在本单位党组织入党,违规在户籍地入党。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纯洁性和形象,必须严格杜绝。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手续:
1.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2. 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建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发展党员,确保程序规范、公正、透明,以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