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评定残疾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7 22:56:51 热门攻略

部队评残的程序如下:

申报

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提出评残申请。

初审

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

公示

经初审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至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

鉴定

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在指定医院实施病退和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医学鉴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

审批

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的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建议:

士兵或其代理人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医疗文件、X片、CT等,并按照流程提出申请。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所在部队和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如果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复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