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一种 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它涉及以下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
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通常是进口商。
开证行:
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通知行:
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受益人:
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议付银行:
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付款银行:
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的主要流程包括:
开证申请:
进口商向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
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开立信用证,明确付款条件、交货日期、所需单据等。
通知信用证:
通知行将信用证转交给出口人,并证明其真实性。
提交单据:
出口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准备相关单据(如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并提交给议付银行。
议付: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买入受益人提交的跟单汇票,并支付款项。
索偿:
议付银行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
付款:
开证行在审核无误后,向议付银行或受益人支付款项。
结清:
出口人收到款项后,信用证即告结清。
信用证是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它通过银行的介入,降低了贸易风险,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