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封条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确定查封权力
确认执法机关具有查封的权力。
报请审批
报请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开出查封通知书
制作并开出查封通知书。
告知当事人
到现场告知当事人查封的原因和事实,并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清点财物
当场清点被查封的财物,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
贴封条
在封条内侧均匀涂上胶水,平整地粘贴在档案袋封口处,确保封条牢固美观。
加盖印章
贴封条后,别忘了加盖封存单位的印章,以确认档案的真实性。
存放档案
将密封好的档案袋交由专人存放在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并确保不要随意翻动查阅,防止信息泄漏。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封条的法律效力和正当性,防止私自撕毁封条,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同部门和情况下,贴封条的具体操作可能略有不同,但总体流程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