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中考录取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按计划、志愿和1:1投档比例控制原则
中考志愿填报录取过程中,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1:1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如果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依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成绩相同的处理原则
当中考考生成绩相同时,首先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较高者优先录取。
如果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定向计划与普通计划的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会依次录取定向计划和普通计划。
如果考生兼报了定向计划和普通计划,且定向计划未被录取,则可以转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自主招生机会
季新生一年级开始,在宜宾市初中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自主招生机会。
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计分科目,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兴趣爱好的发展。自主选择的科目成绩将按照宜宾市统一标准折算成等级,再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升学总成绩。
其他注意事项
家长和考生需要仔细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了解中考录取的基本流程、考生资格要求、录取比例等信息,确保符合所有录取条件。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中考录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和机会,以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