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建房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用地申请
单位或职工首先需要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等。
现场勘查与审核
乡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房申请条件,并制作建房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联合审批
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然后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缴纳费用与办理许可证
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并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建设全程管理
乡镇政府负责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竣工验收
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县国土资源局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办理房产证
房屋建成后,单位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所需证件包括房屋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完税凭证等。
建议:
单位在建房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以避免后期麻烦。
如果涉及占用特定土地(如河道、河堤等),还需额外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