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程序是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详细审查的过程,旨在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中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具体程序包括:
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请求书需要同时缴纳实质审查费。
审查流程
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专利局将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审查员在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会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初步审查
审查员首先核对国际专利分类号,确认申请是否属于其审查范围。
审查员会首次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原始专利申请文件或根据专利局要求补正后的文件。
通知书与答复
审查员在初步审查后,若认为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发出通知书(如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
申请人需要根据通知书内容进行答复,审查员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多次往返,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被视为撤回。
审查结果
若经过多次答复和修改后,申请文件消除了原有缺陷,审查员将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若申请文件仍然存在缺陷,审查员将予以驳回,并发出驳回通知书。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通知书的,审查员将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辅助手段
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进行实质审查。
通过以上步骤,实质审查程序旨在确保发明专利申请的质量和合法性,最终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