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出口需要遵循一系列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出口报检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要求,种苗出口应提前1-2天进行报检。
提供准确的数量、件数、毛重、净重等有关资料。
由检验检疫局的专业报检员填写报检单,向检验检疫局进行报检。
验货完毕后,制定通关单,出检疫证,完成检验检疫任务。
检疫处将单证转到检务处,由检务处审核发证。整个报检时间最快需0.5-2天完成。
出口报关
发货人根据发货日期,在出货前0.5-1天,凭借检疫证、通关单、发票装箱单、出口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据进行报关。
如果涉及濒危植物,需要提供濒危植物保护证。
海关申报要素
苗木出口海关编码:0602909199。
苗木出口海关申报要素包括:品名、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是否种用、GTIN、CAS、其他(非必报要素,请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苗木出口海关监管:B: 出境货物通关单。
苗木出口海关检疫要求:Q: 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所需准备的单证
原产地证。
植检证。
出境货物通过关单(商检)。
货物装箱单。
货物发票。
货物合同。
委托代理报关书。
操作流程
订舱。
做柜。
提货。
报关。
货物上船出提单。
海运至目的港。
其他注意事项
出口苗木和盆栽植物的规格标准非常严格,不允许带土球过海关,必须进行洗根消毒保湿包装,程序复杂且耗时。
出口苗木的规格米径一般都在6-8厘米,大树大苗大土球不可能出口。
种植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符合植物卫生防疫要求、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种植档案、配备专职或兼职植保员等。
海关对出境种苗花卉种植场进行日常监管,检查种植场内外环境卫生、生产设施、有害生物发生及控制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苗木出口的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