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普通程序包括以下阶段和步骤:
起诉阶段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辩阶段
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如果被告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是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
法庭调查: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法庭调解: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法院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当庭宣判后,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上诉期限
判决后15日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限为3个月。
诉讼费用
法院立案后会向原告送达《诉讼费预交纳通知》,原告未按时交费,按撤诉处理。判决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以上是起诉离婚的普通程序,整个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时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建议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在法院的指导和帮助下进行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