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合格后,还需要进行以下程序:
兵役登记:
适龄青年需要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确定预征对象:
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可以向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由县征兵办进行审核。
确定应征青年:
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
初检、初审:
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体格检查:
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
政治审查:
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提交入伍材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
入伍面试和心理测试:
对应征青年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试。
审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公示:
预定新兵名单会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
领取军装、集中训练:
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分配岗位,开始正式服役。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应征青年不仅身体符合条件,而且政治可靠,能够适应军队生活并为部队贡献力量。建议应征青年在整个过程中保持诚信,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积极完成所有环节,以确保顺利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