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个人申请:
教师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和个人意愿。
单位审核:
教师所在学校或单位需审核申请,评估教师的教学表现和师德师风。
教育局审批:
教育局人事科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可能提交给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开具商调函:
获得教育局同意后,教师需到教育局开具干部商调函。
办理调动手续:
教师与意向接收单位协商,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包括调令、介绍信等。
档案调动:
教师人事档案需从原单位调动至新单位。
报到:
教师到新单位报到,开始新的工作。
相关手续:
可能包括工资、编制等手续的变更。
注意事项:
教师调动可能涉及跨系统、跨区域的调动,需遵循当地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详细了解并遵循当地教育局的具体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