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提款(即房贷放款)的程序如下:
申请
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
受理与审核
管理部前台业务操作员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手续合规的,当场办理。
支付
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申请人。
准备资料
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口薄,非本市居民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未成年居民需提供出生证。
贷前调查
银行会对购房者递交的申请书和相关资料进行真实调查,包括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签订借款合同
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银行会与购房者签订借款合同,并办妥登记、公证手续。
房屋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契税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
办理抵押
完成房屋产权过户后,银行会办理抵押手续,并在7天后领取他项权证。
交易核心出产证
交易核心出产证后,银行取回他项权利证明,并进行放款。购房者需向银行提供借款人的契税证明、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复印件,居间机构还需提供按揭转款确认书。
还款
房贷放款后的还款时间,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银行放款之后的次月开始还贷款。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与银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银行或贷款机构的沟通,及时确认每个步骤的具体要求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