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示期满后,将依次进行以下程序:
审批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需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接着,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调取档案
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单位会向拟录用人员原单位或学校发放调档函,以便其调取个人档案。
拟录用人员需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
报到入职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拟录用人员需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录用通知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前往单位报到。
完成相关手续后,参加初任培训,随后正式进入试用期。
建议在公示期满后,密切关注招考单位的进一步通知,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所有入职手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招考单位沟通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