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走完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上诉状: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在判决书送达的当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
送达起诉状和答辩:
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在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起诉状15日内进行答辩。
收集和提交材料:
原审法院收集所有材料后,应在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受理和审理:
第二审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案件。如果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缴纳上诉费:
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会通知上诉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二审法院缴纳诉讼费用。
全面审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裁决:
根据审理结果,二审法院将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者撤销原判的裁决。在改判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对犯罪行为的重新认定或刑期的调整。
送达裁决书:
二审法院的裁决书将送达至被告、辩护律师以及检察院等相关机构。
执行和申诉:
当事人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决,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二审法院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建议当事人在整个上诉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