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收房程序如下:
收房通知
开发商在收房前通过挂号信或公告通知买家,告知具体的收房时间、地点及所需准备的资料。
准备资料
购房者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相关资料、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
现场验收
开发商出示“三书一表”原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双方协商解决的书面依据。
领取钥匙
业主在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开发商委任的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面积核对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和各类费用包括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物业管理事项
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缴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办理产权证
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业主也可以选择自行办理。
验收交接
购房者如果对房屋满意,则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领取钥匙,并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等。
建议购房者在收房时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收房现场仔细核验所有文件,确保房屋质量无误后再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