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实名检举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登记
举报人需要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并确保这些信息能够核实。
举报事项应尽可能详细,以便接电、接访人员做好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交接访人员。
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开展调查和取证工作。
取证
根据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举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人员,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和线索。
汇报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调查人员需向领导汇报调查结果。
汇报内容应包括调查过程、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理建议等。
召开会议
纪委或相关监察部门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
如果举报内容属实,违反相关纪律,将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检察院。
结案
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结案。
建议举报人在进行实名举报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举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