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完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作并送达判决书
法院会根据宣判结果制作判决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最终审理结果的正式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判决生效
在判决书送达后,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或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此时,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当事人需按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
履行判决义务
若案件涉及财产执行或刑事判决中的刑罚执行等,还需经过执行机关的进一步处理。例如,在民事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法官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刑事案件中,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将判决书送达至相关刑罚执行机关,如监狱、看守所等,由执行机关负责罪犯的收监、教育改造及刑罚执行等工作。
等待上诉期
判决书下达后,会进入上诉期,通常为十五日。在此期间,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期过了之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则判决生效,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总结起来,法庭宣判完后的程序包括制作并送达判决书、判决生效、履行判决义务、等待上诉期和申请强制执行等步骤。这些步骤确保了判决的有效执行和案件的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