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入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递交入党申请书
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入党。
申请人需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并按期交纳党费。
申请人应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应手写书面提交,并由本人提出。
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派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和引导。谈话主体通常为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培养教育和考察
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其端正入党动机。
培养联系人需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并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需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并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
接收预备党员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预审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预备党员需经过一定期限的预备期,在预备期内接受党组织的继续考察和教育。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需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满足入党条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程序逐步推进。
培养联系人和党组织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效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保其符合党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