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申请拆迁许可
拆迁人需向房管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以申请拆迁许可。
进行拆迁宣传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需向被拆迁人进行宣传,解释拆迁事宜。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取得征地或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发布拆迁公告,通知被拆迁人。
暂停有关活动
拆迁人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等。
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申请人需依法制定拆迁活动安排,并将方案备案作为监督依据。
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拆迁评估
拆迁人需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评估。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根据评估结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安置
被拆迁人根据协议进行房屋拆迁和安置。
此外,拆迁过程还需遵循以下步骤:
调查核实与逐户走访
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逐户走访,了解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
编制拆迁计划与方案
制定拆迁计划和方案,编制拆迁预算,并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申办拆迁许可证
拆迁实施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并进行拆迁公告。
召开拆迁动员会
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召开拆迁动员会,向被拆迁人解释拆迁事宜。
发拆迁通知书及评估通知书
拆迁实施单位发出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出评估通知书,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出具评估报告书
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裁决与强制拆迁
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如实施行政强制拆迁,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