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申请作废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遗失的,需提供公章遗失声明。
公章损坏的,需提供公章损坏情况说明。
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撰写声明
根据当地媒体的要求,撰写一份公章作废声明。
声明中需包含单位或组织的全称、公章的名称、编号、启用和作废日期、作废原因、声明的发布日期、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
选择媒体
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官方报纸进行登报,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当地的日报或晚报。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章作废声明提交给选择的报纸,并按照报纸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等待审核
报纸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刊登公章作废声明。
获取证明
在声明刊登后,单位或组织需购买一定数量的报纸,以保存作为公章作废的证明,后续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能需要提供这份证明。
报备相关部门
根据当地规定,将公章作废的情况报备给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
更新公章
在公章作废声明刊登后,公司应尽快刻制新的公章,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材料齐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声明。
选择合适的报纸:选择有影响力的官方报纸,确保声明能够广泛传播并被认可。
及时报备:在登报作废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备给相关部门,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保留证明:妥善保存登报作废的证明,以备后续需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