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起诉的流程如下:
起诉
农民工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诉状中应详细写明原告(农民工)和被告(包工头或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
立案审查
法院在收到诉状后,会在7日内进行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送达与答辩
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还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排期开庭
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开庭时,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法庭会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会作出裁决(宣判)。
宣判与执行
法院在同意判决后,当事人应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如果不同意裁判,当事人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建议农民工在起诉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并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