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简易程序
事故情节轻微,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交警可以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结案流程就此完成。
一般程序
交警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在法定期限内制作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没有异议,案件就算结案。
调解结案
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且调解成功并履行完毕。
交警会制作调解书,结案流程就此完成。
诉讼结案
当事人就事故赔偿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院判决生效后,交警根据判决结果结案。
详细步骤:
现场处理
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勘查、测量、询问等工作,并收集相关证据。
制作事故认定书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交警会在法定期限内制作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包括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等内容。
调解
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主持调解,也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调解成功后,交警会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诉讼
如果调解未成功或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生效后,交警根据判决结果结案。
注意事项:
交警结案只是对事故本身的认定和处理,并不意味着民事赔偿等事项的终结。
当事人在接到事故认定书或调解书后,应及时办理结案手续,以免影响后续权益。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或调解书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诉或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了解交通事故结案的程序。如果有更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交警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