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人2寸免冠照片各2张。
申请
夫妻二人需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工作人员会初审,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规。
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冷静期。
这期间,任何一方若改变主意,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确认离婚意愿
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要再次前往登记机关,确认离婚意愿。
若双方到场且手续无误,登记员会颁发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完成。
诉讼离婚
立案准备
原告要写好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诉求、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期望等),还有婚姻破裂的事实与理由(如一方出轨、家暴、长期分居等情况)。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前往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立案庭立案。
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费,立案完成。
开庭审理
法院会根据诉状和证据,安排庭审时间。
在庭审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事宜进行陈述和辩论。
判决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登记。
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任何一方可以在这期间撤回申请。
诉讼离婚需要法院审理并最终判决,判决生效后需进行离婚登记。
建议在选择离婚方式时,先尝试协议离婚,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