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某些特定类型的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这些案件通常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特别程序的特点包括:
审理对象特定:
只适用于上述列出的特定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独立:
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有所区别,有自己独特的审理流程和规则。
法律适用:
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足部分再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相关规定。
案件性质:
不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主要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
特别程序审理的目的是高效、专业地处理这些具有特殊性质的案件,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