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联保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组合
联保小组成员在互相了解、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通过自我寻求合作者或通过有关部门牵线搭桥的方式,自愿达成设立联保小组的意向,并签订联保小组合作协议。
递交申请
向银行递交设立联保小组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
银行对借款人递交的设立联保小组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设立联保小组及其成员的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借款人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构成联保小组。
联保小组成员最低不得少于3户,最高不得超过7户。
联保小组成员一次只能参加一种联保小组,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保小组。
联保小组成员不得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集团下的关联公司。
联保小组成员法律主体资格原则上应相似,尽量选取经营实力相称的成员构成联保小组。
订立合同
联保小组成员凭银行对联保小组及其成员资格审查、额度审批意见,共同订立有关联保合同和合同后成立。
联保业务申请
企业向银行提出联保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
调查和审批
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
签订协议和授信放款
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保证手续。审批通过后,银行发放贷款。
联保小组的退出、补充和解散
在特定情况下,如成员退出或需要补充新成员,联保小组可以进行退出、补充和解散。
建议:
在申请银行联保时,企业应确保所有成员符合银行的资格要求,并且所有相关手续和合同都得到妥善处理,以确保联保贷款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