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暂住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需要携带户主的户口簿。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用人对暂住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需要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一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前往派出所或指定地点
当事人应携带上述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科或指定地点进行申办。
填写相关表格
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填写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表。
提交资料及表格
向户籍科提交上述资料及表格,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办理,即时可取。
采集人像
派出所会采集当事人人像。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
外地从业人员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体检表。
审核与办理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若符合规定,将当场办理并发放暂住证。
建议:
每个城市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以确保顺利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