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理赔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现场勘验与定损
保险公司会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会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提供理赔材料
投保人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并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确认与签字
投保人如对定损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投保人可以拒绝签字。在无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开始修复车辆。
修理与提交资料
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资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领取理赔通知单与保险金
领取理赔通知单,并按通知单上的要求领取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具理赔通知单或不予赔偿,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后续处理
如果需要进一步确认损失情况,可以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并填写相关确认单。理赔员根据确认结果开具任务委托单,明确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建议:
投保人在整个理赔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获得保险赔偿。
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