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纳入监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风险信息收集
群众自主申报
部门筛查预警
干部走访排查
综合分析研判
村委会组织召开会议,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本村重点核查对象
实地调查
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
部门信息比对
各乡镇收集汇总行政村形成的“拟新识别三类对象、系统内自然增减人员”名单,报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并将比对情况反馈各乡(镇)
评议初定
村委会召集有关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召开民主评议初定会,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进行评议,并逐户逐人提出消除风险帮扶措施建议
乡镇审核
乡(镇)抽查核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逐户明确帮扶措施,报县(市)乡村振兴部门确定
县级确定
每月月底前,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拟新识别三类对象”名单及到户帮扶措施进行联审,审核结果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监测对象,明确帮扶主责部门和帮扶措施,并由村级进行公示,县级进行公告。县乡村振兴部门于次月10日前组织将三类对象信息、帮扶措施等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建议:
监测户识别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确保识别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自主申报和参与监测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