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成为对话伙伴国:
首先,申请国需要与上合组织建立对话关系,成为对话伙伴国。
成为观察员国:
对话伙伴国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成为观察员国。观察员国可以参与上合组织的部分会议和活动,但不具有表决权。
履行国内法律程序:
申请国需要在本国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包括承认上合组织成立以来签署的所有国际条约,并通过国内立法确保与上合组织的合作符合国内法律框架。
提交加入申请:
申请国正式向上合组织提交加入申请,并需要得到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支持。
元首理事会审议:
上合组织的元首理事会负责审议加入申请,并决定是否启动接收新成员的程序。如果成员国达成共识,可以决定启动接收新成员国的程序。
完成全部程序:
申请国需要完成全部国内程序,并获得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的批准,才能成为正式成员国。根据以往经验,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两年时间。
签署相关文件:
一旦申请国成为正式成员国,各成员国代表将签署关于接收该国的文件,完成加入程序。
建议:申请国在申请加入上合组织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国内程序符合上合组织的期望和要求,以提高加入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