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正常交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件。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缴纳购房定金 (非必经程序):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买卖双方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办理贷款(如需要):
双方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房屋产权所有证后,办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方还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部门的房政科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如交易的是整宗房屋中的一部分,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
建议: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务必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齐全,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操作,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若交易涉及贷款,需提前了解并准备好贷款所需的全部材料,确保贷款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