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听证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再审案件时,为了听取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公开审查的一种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直接听取各方意见的方式,帮助法院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再审听证程序的主要特点包括:
参与主体:
听证活动应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双方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举证与质证:
在听证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同时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享有质证的权利。
程序公开:
听证活动通常应当公开进行,但法律另有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
审判组织:
听证活动可由审判员一人主持,或由二名或二名以上审判员参加,书记员一人担任记录。
审查重点:
听证活动应围绕再审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必要时可以对全案进行听证。
决定依据:
法院将根据听证情况,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再审。
通过再审听证程序,法院能够更公正、透明地处理再审申请,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