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程序是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各种法律活动进行监督的程序。它涉及对案件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审判活动、刑事案件等多个方面的审查和监督。具体程序包括:
证据审查 :检察院需全面审查案件中的证据,包括涉案物品的侵权认定、赔偿数额的确定等,确保证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法律依据审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流程
受理: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负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申请材料需符合一定条件。
立案: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检察院应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审查:检察院指定检察人员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内容包括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是否违法,申诉理由是否成立等。
刑事案件立案监督程序
审查:对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线索进行全面审查。
调查:在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查明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等。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检察院制作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并进行审查。
决定通知立案:经过审查,若认为应立案,检察院将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