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办理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复核: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在印发前应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若需作实质性修改,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登记:
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印制: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核发:
公文印制完毕后,应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此外,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也是发文办理的重要环节。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各机关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上述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以确保发文工作的规范、高效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