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拆封:
首先,收到来信后需要及时仔细拆信,以便查看信件内容。
阅读:
接下来,认真阅读信件内容,了解信件的具体情况和诉求。
登记:
将信件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包括来信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信件内容摘要等,以便后续处理。
分类:
根据信件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如举报控告类、申诉类、咨询类等,以便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处理:
根据信件的类别和内容,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于属于本院管辖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信件,移送业务部门办理或自行办理;对于材料不齐的信件,一次性列出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并告知来信人补充;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信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信访部门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递交材料;对于内容不清、诉求不明的信件,进行存查处理。
回复:
在收到来信后,除来信方式不明、内容违法等情形以外,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程序回复,告知来信人处理进展和结果。
转办:
对于需要其他部门或单位处理的信件,填写转办单,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并跟踪办理情况。
答复:
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一般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需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归档:
所有来信处理完毕后,进行归档处理,以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来信得到及时、规范、有效的处理,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