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程序是指 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已经生效但被认为存在错误的裁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申请再审的对象 :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其中,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限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申请再审的条件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
申请再审的时间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但特定情况下(如发现新证据、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等),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的程序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接到再审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新的证据等。
如果决定再审,法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原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再审裁判。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的执行通常不停止。
再审的审理
再审案件可以由第一审法院或第二审法院审理,具体程序取决于原审案件的审理级别。
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当事人双方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再审的裁判
再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或申请抗诉。
再审法院应当全面审理案件,纠正原裁判中的错误。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再审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救济途径,以纠正生效但存在错误的裁判,保障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