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按照先后顺序排列如下: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参加党校培训
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团员可以参加党校培训,通过党校培训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基础。
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积极入党的同志每个月需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包括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认识态度、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及体会、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当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团组织荐优
党校毕业且入党申请书交满6个月以上,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荐优,被荐优的同学填写荐优表格,经党支部批准并公示后即成为一般入党积极分子。
进入考察期
确定一般入党积极分子6个月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定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相关考察登记表。确定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满6个月的同学,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上报党委副书记审核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即发展对象),并公示。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座谈会应在考察期一年以上,支部拟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公示。
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主要学习相关文件,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
确定入党介绍人
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主要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求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
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支部大会程序包括申请入党人汇报情况、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审议情况、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申请入党人表明态度、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等。
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或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并将谈话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仪式程序包括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等。
以上是入党程序的详细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