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离职流程:
提前通知
正式员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向所在部门提交详细的书面辞职申请表,并征得相关领导的批准与签字。
工作交接
完成工作交接过程,确保所有由您负责的工作事项均已移交给下一位接班人。
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给用人单位人事部。
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离职物品交接、结算申请表等。
获取离职证明,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社保和档案转移
办理个人档案转移手续,确保资料完整移交。
转出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等。
工资结算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并进行工资结算。
其他手续
收回自身的相关材料,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
若有服装等押金,需要去公司财务部办理押金清退手续。
办理失业登记(如适用):
离职员工如需办理失业登记,应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
建议:
离职前务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好所有离职手续,以确保离职过程顺畅,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