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验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施工完成与自检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申请中间验收
施工单位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准备验收资料
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图纸、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记录等文件,确保所有资料齐全。
初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初步自查,消防、人防初验,全息影像、测绘完成,并及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正式验收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五方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面的综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消防、人防、国安等。
验收小组成立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共同进行验收。
现场验收
参会人员签到,组织验收,实测建筑各部位标高,进行必要的混凝土回弹,确认工程实体无质量问题。
验收合格
由所在地质量监督站确认验收合格并通过。
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交楼阶段
对房屋进行内部清洁、出渣、标牌等细节处理完善,交付预验收以及问题整改,启动案场交付布置,进行交付前的预走场与演练。
建议:
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验收所需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建设单位应组织好各方参与人员,确保验收过程顺利进行。
监理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