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认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实地调查
相关部门对涉嫌违章的建筑进行实地调查,全程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双方需认可签字。
初步认定
初步调查核实建筑是否取得合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未取得或违反许可证规定,建筑可能被初步认定为违章建筑。
进一步调查取证
执法部门进一步收集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以确定建筑的违法性质和程度。
告知权利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陈述和申辩权。
作出限期拆除通知
如果当事人未申请听证或听证后申辩不成立,执法部门将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催告履行
-拆迁户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未履行的,认定机关开始催告程序,下达《催告书》,若仍不履行则进行强制执行。
作出拆除决定
经过催告程序后,拆迁户仍不履行的,认定机关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告知拆迁户将在规定时间被直接拆除。
实施拆除
公告拆除决定后,拆迁户未自行拆除且未提起有效救济途径的,机关将进行强制拆除。
立案
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听证
当事人有权对认定结果提出听证,执法部门应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
审查决定
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违章建筑的认定过程严谨、合法,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