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判缓刑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开庭审理
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进行陈述。
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物证。
当事人互相辩论。
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法庭合议
审理完毕后,法庭进行合议,决定判刑的结果。
缓刑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适用于罪行相对轻的犯罪分子。
宣告缓刑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宣告缓刑,并出具缓刑判决书。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执行程序
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在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缓刑考验
罪犯在缓刑期间要服从监管,随时报告自己的活动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判缓刑的具体程序可能因案件性质、地区差异等因素有所不同,但大体流程上述步骤是相同的。此外,如果审判组织认为符合撤销缓刑条件的,可以直接下裁定交司法行政机关交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