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关于高中学生手机保管的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但以下是一些普遍适用的规定:
教育局规定:
手机没收最多为2个月。
学校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可能根据学校规定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一周、一个月或三个月等。
家长领回:
从保管之日起,家长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如1个月)后到校领取手机。
特殊情况:
如果手机代为保管期限已满,学生未申请领回,学校原则上可以继续代为保管两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学校可能会认为学生自动放弃领回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对学校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以及实施教学活动中的手机管理有明确规定。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随时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